可以。
delivery也能表达快递 delivery=运送,它可指任何的“外送”,不论是快递公司的包裹,还是我们常叫的外卖等都可以用delivery food delivery =外卖。只要是将商品送到顾客手中,就都是 delivery。
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
delivery指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shipment是在约定的装运期和装运港,按港口惯常办法,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的通知;
2.使用率不同:
在2000《通则》的十三种价格术语中,FOB、CIF和CFR三种在我国使用率最高,也是国际上较有代表性的常用术语。?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在我国习惯把FOB称作"离岸价",因其不准确性而渐受淘汰。
3.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表达意思:
用这一价格术语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负责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
1.一方面可以用来确定交易条件,也就是说,它可以说明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
2.另一方面,它又可以用来表示交易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和价格的高低。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它是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简化交易手续、缩短磋商时间、减少贸易纠纷和节约费用等。
国际贸易惯例:
也是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渊源之一。它是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些较为明确和固定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
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
1.如果双方都同意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
2.如果双方对某一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3.用这一价格术语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负责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除此之外,其他的风险、费用划分及权利义务大体与CIF相同,也是一种象征货合同。
以上要注意使用的场合和方法,不同的意思和不同的理解都会造成不同的后果,所以大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去使用这两种词汇。
在外贸词汇中delivery还有货物交到起运港日期的意思。
贸易术语:
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它是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
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费用和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即是大家贸易的常用简单术语,也是外贸圈通俗的语言。